荆州:保护区非法电打鱼被抓 8人自筹19200元购鱼补偿放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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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初,湖北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8名男子用电捕鱼设备实施非法捕鱼,还用手机拍下拣鱼视频上传至微信朋友圈,引发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快速破获了该起非法捕捞案。

昨天(7月3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自筹资金19200元,购买64万尾鱼作为生态补偿,在该保护区及公安、检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了增殖放流。

保护区非法电打鱼被抓 8人自筹19200元购鱼补偿放流

捕鱼者买64万尾鱼做补偿

6月3日23时,犯罪嫌疑人殷某、肖某、李某等8人驾车到达湖北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域后,殷某、肖某将锂电池一体逆变设备连通电杆,把通电的电杆伸入水中将鱼电晕,再用抄网将鱼捞上岸,岸上其他6人将鱼拣到蛇皮袋中存放。渔获物以鳜鱼为主,重约40斤。

在清理渔获物的过程中,李某拿出手机拍摄拣鱼视频并上传至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随后8人将渔获物装上汽车并离开现场。因正值禁渔期,电捕鱼又发生在国家级保护区江段,长航公安荆州分局高度重视,不足1个月便侦破此案。

犯罪嫌疑人为减轻处罚,自行购买了30万尾的白鲢鱼和34万尾的鳙鱼,共计19200元,申请作为生态补偿。

昨天上午6时许,犯罪行为人在石首天鹅湖鱼场购买了规格为5CM—7CM的白鲢鱼30万尾。50g—200g的鳙鱼34万尾,共计64万尾,用专业运输管道连接活鱼运输车,采取冰块降温和增氧的形式将鱼苗从石首市天鹅湖渔场运到石首天鹅洲故道。9时许,在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石首市天鹅洲国家级白鳍豚自然保护区等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犯罪行为人采取人工投放鱼苗的方式进行了增殖放流。

在放流现场,犯罪嫌疑人殷某告诉记者,他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希望通过生态补偿的行为尽量挽回损失,同时,他也提醒其他人不要存在非法捕捞的侥幸心理,这样带来的只是更严厉的处罚。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保护区非法电打鱼被抓 8人自筹19200元购鱼补偿放流

友情提示:

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湖北石首市天鹅洲国家级白鳍豚自然保护区(从蛟子渊至五马口89公里长江干线水域和21公里天鹅洲故道)全面禁渔,在此区域从事任何渔业活动都是违法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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